泰國入境要求

泰國入境要求

請仔細檢查旅行文件,以確保護照有效期限超過半年並且簽證仍然有效。同時,請確保護照還有足夠的空白頁可供使用。
根據泰國國家移民局的新規定,關於入境時抽查攜帶現金的規定如下:無論國籍,凡在泰國辦理落地簽證、已辦理過過境簽證或享有免簽證待遇的旅客,都必須攜帶個人現金不少於1萬泰銖,或每個家庭不少於2萬泰銖(信用卡除外)。持有觀光簽證或非移民簽證的旅客,則必須攜帶個人現金不少於2萬泰銖,或每個家庭不少於4萬泰銖(信用卡除外)。否則,泰國當局將拒絕旅客入境或辦理落地簽證。
根據泰國法律規定,在入境前的免稅商店,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只能憑個人護照購買香煙200支和一瓶洋酒(1公升),並且必須由該人親自攜帶入境並持有獨立單據。違規者將被視為違法行為,可能會被檢控和罰款。各類肉類、植物和蔬果等禁止攜帶入境。攜帶植物和肉類產品進入泰國的旅客必須在抵達時向海關申報,否則可能面臨4萬泰銖的罰款或監禁,請留意。另外,如果攜帶超過50,000泰銖或2,000美元以上入境,必須報關。
電子煙在泰國屬於違禁品,攜帶或使用電子煙都是違法行為,違例者可能會被罰款或監禁,請注意。
根據泰國入境條例,攜帶的筆記型電腦、相機、手錶等貴重物品必須在出境時向海關申報;如果未申報,違規者有可能面臨罰款,罰款金額為申報物品的稅金的4倍,或最高可判處不超過10年的監禁,或兩者同時執行
從現在開始,泰國嚴禁旅客攜帶肉類製品入境,違反者最高可處以20萬泰銖(約5萬港元)的罰款或最長兩年的監禁,甚至可能同時處以兩者的刑罰。